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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11章 (第2/2页)
说学弟真的不是蓄谋多时吗? 言朝不置可否地笑了下,摸了摸不停往他腿上扑棱疯狂摇尾巴的松茸,言简意赅:“好。简单点就行。” 目送言朝牵着松茸进了电梯后,宋白栩回到屋内准备早餐。 这样的相处持续了小一周的时间。 言朝晨跑时顺便帮宋白栩遛狗,晨跑完回来再去隔壁吃早饭。 宋白栩嘴上说着早餐都只是随便准备,但这几天摆上桌的早餐无一不是搭配讲究、营养丰盛的,且没带重复过。 有两天言朝还被留着吃了午饭才走。 直到周日。 吃完早餐后,言朝把礼盒递给宋白栩。 “好端端的,怎么送我礼物啦?”宋白栩轻轻摩挲着礼盒上的暗纹,眼眸微弯,“别说这是这几天的早餐费噢,是的话我可不收。” “不是。”言朝想起衣帽间新放的那对异形宝石袖口,语调清淡:“补上的见面礼。” 宋白栩眼中笑意愈盛,边解开丝带边问:“我那份见面礼,言哥喜欢吗?” 言朝并不正面回答:“款式很独特,你的眼光很好。” “谢谢。”如果宋白栩身后有尾巴的话,此刻已经不矜持地左右晃动了。他带了点小骄矜道:“那是我自己设计出来后找人手工定做的,我就当学长在肯定我的设计水准啦!” 不过言朝应该没发现,在左袖扣底部,刻了一行很小的英文单词:white。 这样言朝戴上这枚袖口的时候,就像是间接把他的名字缀在手腕上了。 他是怀揣了一点隐秘心思的。 缀合腕心,缚于心上。 言朝的回礼是一枚弯羽款式的胸针,通体雪白,嵌着水晶和碎钻,素净却不失雅致。 又是羽毛啊... 他垂下眼睫,掩去眸中的复杂,指尖轻摁羽毛胸针有些尖锐的顶端,声音仍旧是轻快的:“我很喜欢,不过言哥怎么会想到送这个啊?” 这是和邵雨见面那天,谈完事儿后,他路过珠宝店的展示橱窗,一眼相中的。 看到这枚胸针第一眼,他就决定要买下作为回礼。 因为... “你的名字。”青年的唇齿间滚过他的名字,去掉姓氏后唤出,纵是声调再清冷,也带着几分说不出的软和与亲昵:“白栩。” 拆了木字边,便是白羽。 宋白栩恍然,“原来还有这份巧思在...言哥有心了。” 他还以为是...... 算啦,这个理由也很让人欢喜。 “我很喜欢,收到这份回礼真的很开心。”宋白栩忍不住重复了遍,杏眼攒成清甜的月牙,明媚笑意盈转其中,欢喜与爱慕流露的坦然且直白,“不过,我更高兴的是,学长刚刚喊了我的名字。” 言朝看着他颊边揉出的两道浅酒窝和弯弯的笑眼,整个人愉悦得几乎要冒粉色的小花花出来,有点无奈的想,只是喊个名字而已,至于这么高兴吗? 还真是容易满足。 和宋衍对比起来,真是南辕北辙的差别。 他脑中忽的冒出这个念头来。 同样姓宋。 一个清冷寡言,敏感多疑又拧巴,从不交付真心,说句喜欢都要拐了十八道弯。即便是真的喜欢,望着你的眼神也永远是冷淡又克制的。 一个却明媚又张扬,从不掩饰自己的爱慕,坦荡又直白的表露自己的心思,看过来的眼神永远含着欢喜与热烈。 天差地别的性格。 前者...言朝不想对前男友作出过多评价。而后者,一看就是被无数爱意滋养长大的孩子,只有被很好的爱着,才会爱人。 所以宋白栩喜欢他什么? 言朝摁下乱七八糟的思绪,起身帮忙收拾碗碟,“中午出去吃,我请客。” “明天起就不过来吃早餐了,遛狗也要看情况。” 宋白栩脸上的笑瞬间垮了,“言哥要搬走了吗?” “不是。”把碗碟送入洗碗机,言朝打开水龙头洗手,语气有着一种独属于打工人的恹恹:“要上班了。” 宋白栩隐约猜到了什么,“言叔叔安排的?” 言朝恩了一声,不太想聊这个话题。 即便是去自家公司上班也不影响他要变成一个打工人的本质:( 自愿早起和被迫早八是有区别的(。) “这样啊.....”不知道为什么,宋白栩觉得不想上班的言朝可爱得要命,让人很想捏捏他的脸的那种可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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